禁止房地产和金融投资业务企业在科技创新板上市。
一是进一步强化了科技创新板姓“科”的定位;二是建立明确的、可操作的负面清单,严格限定科创板的行业领域,积极支持新一代信息系统、高端装备等六大行业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对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等类型企业,根据企业科技属性,严格把关,限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业务的企业在科技创新板上市。
第三,充分发挥交易所科技咨询委员会的作用;第四,突出定性和定量综合判断,防止R&D投资突击注水和购买专利。
李表示,目前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250多家,平均投资12%,投资1.1.7亿元,均明显高于其他板块。
同时,在4月16日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科技属性评估指引(试行)》进行了修订。其中提到,证监会通报了2020年以来财务造假案件的情况。
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陈杰表示,2020年以来,证监会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财务造假案件,处理相关案件59件,占信息披露案件的23%。
陈杰表示,金融诈骗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诈骗模式复杂,系统性、全链条诈骗案件仍有发生;二是诈骗手段隐蔽,传统方式与新起混在一起;三是舞弊动机多样,并购领域的舞弊相对突出;实施诈骗的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部分案件涉嫌刑事犯罪,个别案件存在诈骗金额大、时间跨度长、关联资金被占用、非法担保等违规行为。
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强执法司法合作,坚持一案双查,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刑事处罚的立体问责体系,维护市场秩序。
陈杰表示,证监会将继续加强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坚持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和持续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严守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价、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四条底线,压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完善公司治理,有效化解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