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劳动仲裁的电话是多少?

如需电话咨询劳动仲裁相关事宜,请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热线12333,或拨打当地热线114进行号码查询。

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有权申请仲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哪种方法或者两种方法都能达到更好的效果,要看争议的具体内容。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在劳动监察过程中,劳动监察机关一经作出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执行。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申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基本程序

1.在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并提交仲裁起诉状。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应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提出明确请求、申辩、调查事实、出示证据、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的,做出裁决。

扩展数据:

处理规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地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下列争议的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发生的争议,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制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因解聘、辞退、辞职、退职等解除人事关系和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组织与工作人员因辞退、解聘、辞职、退职等解除人事关系和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