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中小企业创业基金提交的申请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最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及相应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及一个月内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加盖审计单位的印章。

当年注册的新设立企业,提交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和一个月内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

(3)能够说明项目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国家专营、专控和特殊行业的产品应附有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证书(复印件)。

⑥能够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情况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复印件、产权使用委托书、产权使用授权书、技术合同等。).

⑦其他与项目、企业相关的参考资料(如相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获奖证书、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用户订单等复印件)。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国务院批准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通过拨款、贷款贴息、资金投入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必将对我国产业和产品结构的整体优化、扩大内需、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