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人事管理系统
第一章员工录用考核办法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要不断吸引人才。为了严格控制招聘,选择最合适的人才进入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招聘渠道
第二条招聘渠道包括:1,通过招聘广告、人才市场、他人推荐等形式公开招聘实用人才;2.从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加入公司。
第三节就业条件
第三条公司总部职能部门、办公室录用员工的条件包括:1,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大专及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第四条各事业部职能处室录用员工的条件包括:1,大专及以上学历。2、具有中专及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第五条各事业部基层队、项目部录用员工的条件包括:1、具有一、二级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同等专业证书的施工管理人员。2、具有市政、道路xx梁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持有"五员"证或相关操作证。
第六条各单位、各部门在人员使用上必须以满负荷为标准,因势利导设置人员,核定岗位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节就业程序
第七条聘用员工的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申请;
2.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
3.发布招聘信息;
4.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步面试;
5.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 * *一起面试;
6.总经理面试;
7.经理办公室将讨论并决定是否录用。
8.传达员工的录用意向,要求员工在正式录用时签署保密协议。拒绝签署保密协议者不予录用。
第一节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审批流程表
机密性协定
附件1:
批准流程图
申请人姓名:职位:
候选人的简历,性别,出生日期,学术头衔
研究生院校和专业
工作经历:
雇主的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总经理的指示
附件2
上海XXX建设有限公司
机密性协定
甲方:上海XXX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1.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惠的原则,签订如下保密特别协议。
2.甲方应在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规定时间内对乙方的以下信息保密,并愿意承担泄露责任。
人事档案和照片
工资水平、个人所得税扣缴信息
私人生活信息
未经乙方同意的其他个人资料。
3.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会将乙方的上述个人资料转让给其他第三方,除非相关政府机构要求。
4.甲方将按照甲方和国家有关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定,保管和处理乙方的人事档案。
5.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规定时间内,应对甲方的下列资产保密,并愿意承担泄密责任。
企业扩张项目
企业重要财务会计信息
企业人事信息、工资福利信息
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议记录
企业重要会议的决议和决策材料(如新产品开发、重大设备投资、重大人事调整等。)
企业的技术和设计图纸
新产品和新材料的测试和实验数据
企业的产品生产过程数据,特别是新开发产品的生产过程数据。
企业生产设备的技术参数和生产经验
企业的专利技术、发明创造等信息。
客户数据和信息
供应商数据和信息
向外界泄露后可能使企业处于不利竞争地位的其他材料和信息。
6.乙方以个人人格保证,乙方未受任何其他单位委派到甲方企业应聘,为其他单位收集甲方管理信息;当甲方发现乙方受雇于甲方单位受其他单位派遣,并帮助其派遣单位收集甲方上述信息(以下简称产业间谍)时,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立即解聘、经济赔偿,必要时可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同时,甲方有权通过适当的新闻媒体谴责乙方及其派出单位的此类行为。
7.乙方承诺,当其离开甲方单位时,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包括因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而被甲方强制辞退,乙方将自愿无条件归还上述由乙方使用、控制和保管的属于甲方的保密信息。
8.为保护甲方利益不受进一步损失,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因各种原因离开的企业保安人员,对货物的转移进行现场监督,并在限定时间内将其送离甲方工作场所。
9.乙方承诺在离开甲方单位后的3年内不被与甲方产品有直接竞争的企业录用,包括临时技术指导,无论有无报酬。
10.乙方承诺,在离开甲方单位后的3年内,不将在甲方单位学到的生产管理知识或职务发明等信息提供给甲方企业的直接竞争对手,无论有偿与否。
11.乙方承诺在离开甲方公司后的3年内不自行投资或出资办厂,包括以其直系亲属的名义办厂生产与甲方企业相同的产品。
12.乙方承诺,当乙方违反第6、7、8、9、10、11条的上述承诺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包括乙方工作的单位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乙方将根据实际损失和法院判决履行赔偿责任。
13.乙方郑重声明,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充分理解并研究了本协议中男性企业的保密内容及上述承诺。
14.本协议将作为甲方聘用乙方工作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附件。
15.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月日月日。
第二章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开发员工的专业技能,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增强员工的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实施。
第二节培训计划
第三条公司员工教育培训以在职培训、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管理人员知识更新为重点。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定期制定员工教育培训计划。除公司安排的整体培训外,各基层单位或部门还可根据实际需要举办一些讲座和短期培训,帮助员工在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达到本岗位的要求。
第五条职工教育培训是提高职工素质的重要途径。各事业部和基层单位应重视员工教育和培训,并指定专人落实这项工作。
第三节培训内容
第六条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工作培训;
2.继续教育;
3.素质培训;
4.特殊训练。
第七条岗位培训必须坚持专业对口的原则,严格执行注重实用性、注重实效的原则,培训对象为需要持证上岗的各岗位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分为施工管理岗位和施工操作岗位。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制定施工管理岗位和施工操作岗位的培训计划。原则上,自制度颁布之日起,各类相应岗位证书在两年内进行考试,两年内未取得相应岗位证书的,予以调整。考试(复查)合格者,由公司支付考试培训费。公司对以下岗位给予奖励,一级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造价工程师奖励3000元;二级建造师(项目经理)奖励2000元,三级项目经理奖励1000元,五员证奖励500元。考试(复查)不合格者,自行承担50%的考试培训费。员工在取得各种证书后,如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按服务年限补偿公司支付的培训费和每年的补偿奖励费。
第八条继续培训主要是指职称教育。公司内所有符合考试(复审)条件的人员都要积极争取。考试(复查)合格者,由公司支付考试培训费。被公司录用的给予技术津贴奖励,未被公司录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高级职称2000元,中级职称1000元。
第九条质量培训主要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理念培训、中层干部的管理培训、管理人员的实践培训、新员工的入职培训以及公司组织的其他培训。
第十条专项培训,按照一定的选拔机制和不同类型,公司选派优秀人员出国培训、国内知名高校轮训、新区相关单位挂职培训。
第四节培训管理
第十一条员工参加各类外部培训时,必须填写《外部阅读申请表》,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审核,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原则上,员工的培训费用应首先由本人支付。员工培训合格后,凭合格证和人力资源部签字的《出国读书申请表》方可报销。
第十三条培训期间的奖金待遇
1.被组织选派参加在职培训的,不扣奖金。
2 .被组织送脱产学习一个月以上的,奖金按本单位(部门)的平均水平奖励。
3.各类学习的考试时间,经批准后按公休处理。
第五节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修改权属于公司。
第十六条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原《职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废止。
第三章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机制改革,完善和理顺企业内部分配机制,维护员工利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总体目标
第二条为了进一步统一和规范薪酬管理,公司重新制定了薪酬制度。在内容上,考虑了公司与事业部经营目标责任书的衔接,与事业部内部机制改革相一致。新的薪酬体系是建立以岗位薪酬为基础,以效益考核为核心的薪酬体系。工资体系分为两部分: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
第三条基本工资体现平稳过渡和保护老员工的原则,主要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和技术津贴组成。
第四条效益工资是奖金,主要体现与绩效挂钩的原则,即完成人工成本与利润指标、经济目标责任书挂钩的原则。事业部(中心)的工资总额要在完全人工成本的基础上与净利润挂钩,实行一定比例的增长或下降,真正体现多利多益少利少利的精神。
第三节实施范围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全职员工。
第四节基本工资的构成
第六条基本工资主要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和技术津贴组成。在调整岗位工资之前,对公司现有岗位进行梳理。岗位设置根据公司工作性质的不同而定,管理岗位根据职责大小、管理难度、工作量而定;技术岗位基于技术复杂程度和责任;操作岗位根据责任大小、工作条件、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经过整理,公司管理岗位分为10级,技术岗位分为7级,操作岗位分为6级,这是岗位工资的基础。
第七条除公司和事业部任命的人员外,事业部和事业部的其他职能管理人员为7-10级管理人员,事业部基层单位的职能管理人员为9-10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岗位涵盖管理6级至管理9级,技术负责人涵盖技术4级至技术6级,施工员、预算员、资料员、质量员、测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操作工涵盖技术6级至技术7级。
第八条岗位工资:将原岗位工资与物价补贴、车贴、米贴等合并。并适当提高,形成新的岗位工资。管理岗位工资标准分为10级,技术岗位工资标准分为7级,操作岗位工资标准分为6级,相邻上下岗位工资交叉。每个工资级别分为五个档次,每个档次相差100元。
第九条工龄工资:根据连续工龄确定,标准适当提高。每一年工龄工资由原来的8元提高到12元,以40年为上限。
第十条技术津贴:技术职称津贴,保持公司原标准不变,即高级职称180元/月,中级职称、技师120元/月,初级职称、高级工80元/月,技师40元/月。
第十一条一级项目经理指高级职称,二级项目经理指中级职称,三级项目经理指初级职称。如果项目经理和职称都高或低。
第十二条工资中法律规定的其他项目,如单项报酬等,继续保留,原组长津贴在岗位工资中体现。
第五节效益工资的构成
第十三条效益工资总额由“两部一中心”根据经济目标责任书确定。公司每年根据与事业部(中心)签订的经营目标责任书和事业部(中心)年末财务净利润,在事业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分配总额。公司总部根据公司整体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对于效益工资的分配,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的难易程度和强度以及岗位以往的收入情况确定效益工资的岗位系数,年终根据岗位的岗位系数、考核系数和出勤情况确定。
第六节工资管理
第十五条岗位工资的确定。
1.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聘期原则上第一年为本级岗位工资的第一档,第二年考核后上升一档,以此类推,直至最高。
2.公司普通员工的岗位工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听取业务部(中心)和本部门职能部门意见后综合平衡确定。
3.岗位工资实行一岗一薪,从事复合岗位的员工采取较高的岗位工资。项目经理以公司下发的任命书为准,基层单位副经理、部门(分站)负责人以事业部下发的任命书为准。
第十六条岗位工资晋升。新生是这个级别最低的岗位工资,从市场上引进的人员会由人力资源部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岗位工资经“两部一中心”考核后按程序报批晋升。公司建立通过岗位竞聘等方式提拔优秀人才的办法。
第十七条岗位工资调整。
1.岗位工资结合岗位聘用每年调整一次,中间岗位变动,次月调整岗位工资,技术津贴可动态调整。
2.工作地点差价调整后,原则上按调整后最低的岗位计算工资。晋升的最低岗位工资低于或等于当前岗位工资的,按一个岗位加薪计算。岗位下降后,按同等工资标准核减。
3.岗位工资和技术津贴的调整,需填写《岗位工资(技术津贴)调整表》,由事业部中心提出意见,人力资源部初审,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效益工资支付。效益工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发放,年底计算。
第十九条加班工资和有毒有害津贴的规定。由于公司综合计算工时,除法定节假日10天(国庆、五一、春节、元旦)外的加班由“两部一中心”在年终福利工资中提前支付,有毒有害津贴在年终福利工资中体现。
第二十条节日费和高温费的规定。“国庆、五一、春节”每次500元,高温费800元,不计入员工福利工资。
第二十一条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规定。所有新员工在试用期只有基本工资,没有有效工资。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后保留他们,有效工资将从试用期开始计算。
第二十二条应届毕业生受益工资规定。今年博士生,效益工资满。应届研究生第一年效益工资70-80%,第二年100%。本科生第一年效益工资60-70%,第二年80-90%,第三年100%。大学生效益工资第一年50-60%,第二年60-70%,第三年70-80%,第四年100%。非应届毕业生,工作满3年的,参照应届毕业生计算。
第七节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系统自2006年6月65438+10月1日开始试运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员工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档案的管理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设有专职档案管理岗位,并有专门的档案柜存放员工档案。
第二节员工档案管理岗位
第三条员工档案管理岗位的职责如下:
1.收集、鉴定、整理和保管员工档案和资料,并建立完整的登记簿;
2.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转移手续;
3.及时登记员工档案资料的变更;
4.为相关部门提供员工的个人资料;
5.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保护工作;
6.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第四条员工档案管理岗位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 *党员;
2.熟悉员工档案管理业务,经过人事档案管理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3.责任心强,能为员工档案保密。
第三节员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五条员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如下:
1.简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员工的识别、评估和检查材料;
4.评估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术成果、培训完成报告表、技能评估、绩效考核、审批等材料);
5.政审材料;
6.加入中国* * *产党、* * *青年团、民主党派的材料;
7.奖励材料;
8.处理材料;
9.招聘、劳动合同、劳动手册、调动、录用、复员、工作调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离职(退休)、辞职等材料;
10.可供组织参考的其他材料。
第四节员工档案的收集和保存
第六条员工情况变化及其调查、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持档案真实完整。
第七条备案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文字清晰、对象明确,注明主办单位和时间。
第八条备案材料必须手续齐全。
第九条档案材料应当用毛笔、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正楷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和复写纸。
第十,建立良好的档案室(柜),满足防火、防蛀、防鼠、防潮、防盗、防泄密的要求。
第五节员工档案的查阅和转移
第十一条查阅员工档案须凭加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专用“阅档”介绍信,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并在介绍信上签字。介绍信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第十二条推荐人应当是两名候选人的党员。在指定地点检查,档案管理岗位人员必须在场。
第十三条员工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应说明原因,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同意限期归还,不准借出。同时必须办理借还手续。
第十四条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第十五条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涂改、圈阅、摘抄或更换档案材料。查阅后,档案内容不得泄露或擅自公布。违反者应被追究责任并受到严惩。
第十六条查阅人或借阅人不得擅自拍摄或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调取证据的,必须经档案管理岗位人员同意。
第十七条员工调离公司时,应及时将其档案转移到其他单位;员工退休后,应及时将其档案移交公司档案室保管;员工死亡后,其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保存一年后移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第十八条档案移交时应补足移交表格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节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修改权属于公司。